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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科技学院 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302 日期:2023-08-22

智能科技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以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特制定本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内容

第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执行党组织的决定,服从党组织的分配,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不无故缺席党建活动和会议。

第四,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

第五,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和义务劳动,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集体利益摆在首位,积极为学校、学院、班级和同学做好服务工作。

第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的各项日常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一学期至少上交2篇思想汇报(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思想汇报,由所在学班班长审阅后,上交党支部。

三、量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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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二)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支部委员、辅导员、学班班委组成。

(三)考核评议:严格按照智能科技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进阶卡表现给分,学班班委填写“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科技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进阶卡”,对每个考核项目要给出具体分数。

(四)根据智能科技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进阶卡所获得的分数,评选出发展对象人选。

(五)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入党积极分子,评定为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做出撤销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处理。

(六)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能否发展为党员的重要依据。

(八)凡有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出现挂科现象,评定为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做出撤销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处理。

(九)各师生入党积极分子完成智能科技学院发展对象人选将实行预审答辩会,一审未过将纳入二审阶段,二审未过按照考核不合格处理。

(十)结合组织发展实际以及学生日常表现、参加答辩、党课等表现情况,经学院党总支集中研究讨论后,确定预备党员名单进行统一公示。

五、奖惩制度

(一)被评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总支给予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被评为“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总支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本人须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相关会上检讨;对于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者,给予劝退处理。

(三)表彰每学期一次,通报批评每季度一次。

六、考核时间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工作在每年的3月和9月初开始,6月和12月中旬公布考核结果。

六、其他党建成员考核参照此办法进行。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智能科技学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进阶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