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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科技学院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

浏览:172 日期:2023-08-08

关于智能科技学院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在入学(入职)和毕业离校(离职)时均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一)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入单位党组织为“中共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委员会”(学生或辅导员转入中共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科技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教师转入中共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智能科技学院教师支部委员会),须开具纸质介绍信(本人携带密封的党员档案材料,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109,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二)携带党员档案材料注意事项:(1)党员档案材料与人事档案材料合并在省人才流动中心的,正式党员的,需复印《入党志愿书》;(2)党员档案材料与人事档案材料合并在省人才流动中心的,预备党员的,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借档函,需到省人才流动中心借党员档案材料到学校,办理预备转正手续;(3)党员档案材料是独立的,都需要转入学校统一管理。

(三)党员入学或入职后由学院党总支确认党员身份后纳入学生党支部进行管理,教师纳入教师党支部进行管理。缺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材料,均不能认定党员身份。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党员离校或离职前(含毕业、结业、退学等)应到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党员需提供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即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需提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部门确认清楚)。

(二)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遗失。

(三)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内外省市最长90天或30天,具体按照当地组织部门时间要求)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转接手续。

(四)在组织关系落到基层党组织后一个月以内,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回执以挂号信、快递、传真或邮件形式返回。

(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六)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不代办,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七)党员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遇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党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16607960868。